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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关于2017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访问人数:

关于2017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7]34号)文件要求,我校即将开展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全省师范类高职高专毕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接受本科教育,以及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高职升学的,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高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职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法、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1、报名时间:5月15日上午8:30-下午16:00,仅此1天时间

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点选择:沈阳市,沈阳市沈北新区,21011301沈阳工学院;(2)毕业类别:高专;
    2、考生自行登陆网址:http://dkwb.lnzsks.com完成网上信息填报(请认真核对信息,后期无法修改);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5月15日上午8:30-下午16:00,考生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博学馆207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并签资格审查确认单;

4、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120元);

(三)考生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
、采集时间:5月19日上午7:40分,从沈阳工学院表演楼门前统一乘车出发,考生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采集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报名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对口升学报名。

    二、填报志愿

    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经本人签字确认,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7月7日—16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如有不明事宜可以与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胡晨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4-56618811、56618855。
附件: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工作实施办法.zip


 

 

 

                                沈阳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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