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71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即将开展2018年专升本报名工作,请各学院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学院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和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报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考试、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务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具有我省域内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入读普通本科,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高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职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网上缴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网上缴费
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考生自行登陆网址:http://dkwb.lnzsks.com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及网上缴费。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点选择:沈阳市,沈阳市沈北新区,21011301沈阳工学院;
(2)毕业类别:高专;
(3)毕业时间:7月10日;
(4)学习经历:高中、大学;
2.考生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并缴费结束后,学校于11月23日—24日统一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如有错误会及时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生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采集时间:11月24日中午11:30,在沈阳工学院表演楼门前统一集合乘车出发,考生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采集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报名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
注: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对口升学报名。
如有不明事宜可以与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4-58217111。
学生工作部 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